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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岁女孩模仿刘欢跳舞走红,是“天赋异禀”还是“童年本该有的样子”?

最近刷到一段视频,我愣在屏幕前半天没回过神——镜头里是个扎着歪歪扭扭双马尾的小姑娘,穿着洗得发白的粉色公主裙,客厅的瓷砖地板就是她的“舞台”,电视里正循环播放刘欢在歌手唱弯弯的月亮。她跟着节奏甩胳膊、踮脚尖,肚子圆鼓鼓地挺着,模仿刘欢标志性“双手握拳举过头顶”的动作时,还差点被自己的裙子绊个趔趄。最绝的是她那副“小大人”表情,皱着眉头,嘴巴抿得紧紧的,活脱脱把刘欢当年唱好汉歌时那股“豪情”学到了七八分。

6岁女孩模仿刘欢跳舞

背景音里,妈妈举着手机笑得直不起腰:“宝贝,你这‘羊倌癫’(刘欢歌迷给他的爱称)跳得比专业的都像!”小姑娘“哼”一声,扭头又跳起来,额角粘着没擦干净的西瓜籽,裙摆甩得像个风车——就是这股子“不管不顾”的劲儿,让这段视频在短视频平台炸了,短短两天播放量破亿,评论区炸成一锅粥:“这天赋简直了!3岁学舞蹈,6岁就能上春晚!”“刘欢老师后继有人啊!”“现在的孩子也太厉害了吧!”

但看着看着,我却忽然想起小时候蹲在客厅地上,跟着电视里潘长江小品“忽悠”的自己。那时我们哪懂什么“天赋”啊?就是觉得这个爷爷说话太逗了,想学他挤眉弄眼;就是觉得这首歌旋律一响,身体就不由自主想动弹。现在的孩子,真的比我们那时候更有“天赋”吗?还是说,我们只是太久没见过孩子“纯粹的喜欢”了?

6岁女孩模仿刘欢跳舞

“模仿”不是天生的“技能”,是孩子与世界对话的方式

有人说“这孩子天生会跳”,可你看她视频里,动作哪有什么“标准”?胳膊僵直得像两根小木棍,脚尖绷不直,转身时还差点踩到裙摆——哪有我们印象里“天才儿童”那种游刃有余?可偏偏就是这份“笨拙”,让人看着比任何华丽的舞姿都动人。

其实每个孩子都是天生的“模仿家”。我侄女两岁时,抱着扫把当麦克风,奶声奶气唱“爱你孤身走暗巷”,因为那天她看见姑姑抖音里循环播放这歌;邻居男孩蹲在花坛边,学奥特曼“发射光线”,一蹲就是半小时,因为他爸爸睡前总给他讲奥特曼打怪兽的故事。模仿,是孩子认识世界的第一个按钮——他们通过模仿喜欢的声音、动作、表情,把“外在的喜欢”变成“内在的理解”。

你看这个6岁女孩,她不知道刘欢拿了多少格莱美奖,不清楚“民族唱法”和“通俗唱法”有啥区别,她只知道“这个爷爷唱歌时,大家都鼓掌,我也想被鼓掌”;她不知道“舞台表现力”是什么,但她能感受到刘欢唱歌时“整个人都在发光”,所以她也想“发光”。这种模仿里,没有“功利心”,没有“输赢欲”,只有“我想成为你这样让人开心的人”的纯粹。

我们总在“定义天赋”,却忘了“热爱”本身就是天赋

视频评论区,有人扒出女孩参加过少儿舞蹈比赛,有人问“她爸妈是不是舞蹈老师”,甚至有人建议“赶紧送北京拜师,别浪费了天赋”。我突然有点难过——为什么我们总要把孩子的“喜欢”,框进“天赋”“专业”“成就”的模子里?

想起刘欢在一次采访里说过:“我女儿小时候也喜欢音乐,但我从不逼她学。现在她喜欢天文,那就让她去琢磨星星。喜欢不是任务,是让她自己找到‘做什么事会眼睛发亮’。”是啊,我们这代人总把“童年”当成“预备役”——今天学钢琴是为了考级,明天学画画是为了比赛,好像孩子所有“没用的喜欢”,都得“有用”才算值得。

可你看这个6岁女孩,她模仿跳舞,不是为了考级,不是为了上电视,甚至不是为了给爸爸妈妈看——她只是在一个普通的下午,听见一首熟悉的歌,身体里有个小声音说“我想动一动”。这份“没来由的想动”,不就是最珍贵的“天赋”吗?它不需要被“培养”,只需要被“看见”;不需要被“定义”,只需要被“保护”。

为什么我们会对这段视频“上头”?或许是因为它照见了我们丢失的“童年密码”

视频走红后,有网友说:“看她跳舞,我忽然哭了。原来小时候那种‘想干嘛就干嘛’的快乐,还在。”是啊,我们小时候,谁没干过“对着镜子学迈克尔杰克逊旋子”“抱着被子当话筒唱周杰伦”的傻事?那时的我们,不怕动作难看,不怕别人笑话,只怕“唱得不够响”“跳得不够欢”。

可什么时候开始,我们变成了“动作要标准”“唱功要专业”的“大人”?学跳舞怕别人说“节奏感差”,唱歌怕别人说“跑调”,就连发个朋友圈都要修图三小时——我们总在“表演”,却忘了“享受”。

而这个6岁女孩,她用最笨拙的动作,跳出了最“自由”的舞姿。她的眼睛里没有“评委打分”,没有“观众眼光”,只有“这首歌真好听,我想跟着跳”。这种“不为结果,只为过程”的投入,不就是我们小时候的样子吗?所以我们会对她“上头”,其实是在羡慕她——羡慕她还能那样“没心没肺”地喜欢,还能那样“理直气壮”地快乐。

比起“她是不是下一个刘欢”,我们更该问“如何让她继续做‘她自己’”

现在,有人找她拍儿童剧,有人想邀请她上综艺,甚至有舞蹈机构免费送她课程。这些“机会”是好是坏?不好说。但我希望她的父母能像刘欢对女儿那样——“先让她玩”。

让她继续穿着公主裙在客厅地板上跳,不用怕踩到裙子;让她继续对着电视里的刘欢“挑眉皱眉”,不用管动作标不标准;让她继续因为一个音调唱不准而跺脚,也不用急着告诉她“这里该这样处理”。让她知道,“喜欢”本身就是一件很酷的事,不管你跳得好不好,唱得对不对,只要你“喜欢”,就值得被鼓掌。

毕竟,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“天赋”,从来不是“模仿得多像”,而是“能一直喜欢下去”。就像刘欢唱了30年好汉歌,依然会在台上激动得声音哽咽;就像那个6岁女孩,20年后再听到弯弯的月亮,依然会想起那个下午,自己穿着粉色公主裙,在客厅地板上,笨拙却快乐地跳着舞。

说到底,我们都在找“最初的热忱”——那个看见光就想追,听见歌就想跳,不管不顾、眼里有火的孩子。而这个6岁女孩,用她的舞蹈告诉我们:那份热忱,从来就不遥远,它就藏在每个普通人的童年里,藏在那些“没来由的喜欢”里。下次再看到谁“模仿”得不好笑,别急着笑,也许你会看见,曾经的自己,也那样“傻傻”地,爱过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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