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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除了北京人在纽约的阿春,刘欢的演员身份被多少人遗忘了?”

提起刘欢,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还是那个留着标志式卷发、开口唱好汉歌能震颤屋梁的歌者——国民级的音乐人,各大综艺里“导师”般的存在,似乎“歌手”才是他唯一的标签。但如果把时间拨回三十年前,你会惊讶地发现,这个唱歌能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的男人,站在镜头前演戏时,同样能让人眼眶发热。

从“王起明”到阿春:他是北京人在纽约里最真实的“异乡人”

1993年,当北京人在纽约的剧组找到刘欢时,他已经是小有名气的歌手,手握弯弯的月亮少年壮志不言愁这些传唱度极高的作品。可导演郑晓龙却偏偏想让他演“阿春”——那个让王起明(姜文饰)又爱又恨、在纽约唐人街挣扎求生的单亲妈妈。

刘欢演员

当时的刘欢,顶着巨大的质疑:“唱歌的来演戏?能行吗?”可他偏不信这个邪。为了演好这个角色,他提前半年住进纽约唐人街,跟着餐厅服务员学切墩,跟着单亲妈妈逛菜市场,观察她们怎么跟砍价大妈吵架,怎么在地铁站里打瞌睡。他说:“阿春不是‘演’出来的,她就是那个环境里‘长’出来的。我见过太多这样的女人,她们把苦往肚里咽,却总在抬头时,眼里还剩点光。”

剧里,阿春和姜文在雨中争执的戏,刘欢没有哭天抢地,就那么死死盯着王起明,嘴唇哆嗦着说:“我跟着你,不是因为你有钱,是我在国内就听过你唱歌,我觉得你是个……有骨气的人。”那场戏,没有一句台词是华丽的,可刘欢的眼睛里,全是被生活碾过却不肯低头的劲儿。播出后,观众炸了:“这哪是刘欢啊?这就是我隔壁楼住过的李大姐!”

后来有记者问他,演戏和唱歌哪个更难,他挠挠头说:“唱歌要让自己钻进旋律里,演戏要让自己变成别人——难不难?难,但你一旦‘进去’了,比唱歌还上瘾。”

不是“玩票”,是“较真”:他演配角也能抢主角的风头

北京人在纽约之后,刘欢沉寂了很长一段时间,没再接戏。不是没找过,是他自己“挑”。有导演找他演大反派,他问:“这人坏得有道理吗?如果没有,我不接。”有剧组让他演“金手指”般的龙套,他说:“不能是背景板,得是有血有肉的人。”

直到2007年,大明王朝1566开播,观众在严嵩(倪大红饰)的幕僚群里,又看到了刘欢——他演的“沈一石”,虽然是商人,却比很多官员更有风骨。剧中他和海瑞(黄志忠饰)在朝堂上对峙的戏,没有一句台词是“我为民请命”,就那么淡淡地说了一句:“大人,这稻子种在水田里,要的是活命,不是您嘴上的道理。”

这段戏只有短短几分钟,可刘欢把一个夹在朝廷、官场、百姓之间的商人演透了:他的眼神里有对世道的无奈,有对良知的坚守,还有对“活下去”的执着。很多观众后来回忆:“哪怕倪大红老师的严嵩再出彩,刘欢的沈一石,也能让你记一辈子。”

再后来,他在甄嬛传里唱凤凰于飞时,很多人好奇:“刘欢怎么不演个皇帝?”他却笑着说:“皇帝谁都能演,可那些小人物、有故事的人,才更有意思。我愿意当绿叶,只要这叶子上,得有露珠。”

歌者是“舞台上的他”,演员是“生活中的他”

有人问过刘欢:“你唱歌那么成功,演戏却一直不温不火,后悔吗?”他当时正在院子里侍弄花草,头也不抬地说:“后悔什么?唱歌是我对世界的表达,演戏是我对生活的理解——两者不冲突,反而让我活得更明白。”

确实,你看他的戏,从来不会觉得“用力过猛”。不管是北京人在纽约里的阿春,还是大明王朝里的沈一石,抑或是后来古剑奇谭里的天墉城掌门,他的表演里总带着一种“松弛感”不是刻意设计,而是真的把日子“活”进了角色里。就像他自己说的:“演员这行,拼的不是演技,是阅历。我唱过那么多歌,走过那么多地方,见过那么多人,这些都刻在骨头里,演出来,自然就对。”

结尾:原来刘欢的好,从来不止一种

这么多年,我们习惯了刘欢在舞台上的光芒万丈,却忘了他在镜头前也曾用一个个角色,让我们笑着流泪、哭着思考。有人说他是“被歌手耽误的演员”,可我觉得,他从来就没“耽误”什么——他只是把每个身份,都活成了最好的样子。

下次当好汉歌响起来时,不妨也想想那个在纽约街头炒菜、在朝堂上辩驳的刘欢。原来真正的艺术家,从不会被单一身份定义:他可以是歌者,是演员,是生活的观察者,更是永远保持热爱的“普通人”。

而我们呢?是不是也该多留意一下那些藏在“主业”背后的“宝藏”——毕竟,好演员,从来都值得被看见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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