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起刀郎,很多人的第一反应还是2002年的第一场雪。那盘磁带在当年的出租车里、小卖部的喇叭里循环了整整一个冬天,连卖菜的大妈都能哼两句“留着你电话号码,留着你的春天”。没人教他们怎么欣赏,就是觉得这歌“听着舒服,心里头暖暖的”。
可提起刘欢,脑子里浮现的总是好汉歌里“大河向东流”的豪迈,是弯弯的月亮里“你的脸幕在我心上”的温柔,是他在歌手开口时那浑厚如陈年老酒的嗓音,像大学教授讲课,每个音符都带着故事和沉淀。
这两个名字,总被放在一起说。有人说刀郎是“野路子”,土得掉渣;有人说刘欢是“学院派”,高高在上。可如果你真的扒开他们的过往,会发现一个更有意思的真相:他们骨子里,都是最“不听话”的音乐人。
刀郎的“不听话”,是偏要给普通人写歌。
2004年,2002年的第一场雪火遍全国,唱片公司拿着钱找他出“口水歌”,他摇头;电视台请他上综艺扮偶像,他摆手。他觉得那些歌“写着写着就为了红,忘了音乐本来该是什么样”。后来他蛰伏七年,带着山歌寥哉回来,里面全是艾里甫与赛乃姆这样的民歌,歌词里是“葡萄熟了,蜜蜂来了”的西域风情,旋律简单得像田间地头的老百姓随口哼的,却让听的人想起小时候跟着奶奶在晒谷场听曲儿的夜晚。
有人说他“土”,可你仔细听罗刹海市,“那马户不知他是驴,那又鸟不知他是鸡”,字里行间全是戏谑,是包裹在旋律里的清醒。他从来没想过要讨好谁,就想着“把心里的话唱出来,让听的人觉得‘啊,这说的就是我’”。这种“不听话”,让他成了华语乐坛最特别的“草根旗手”。
刘欢的“不听话”,是偏要把音乐做“深”。
1987年,他还是中央音乐学院的老师,写的少年壮志不言愁就破了所有主旋律歌的调调——不喊口号,不堆砌词藻,就是用“金色盾牌,热血铸就”八个字,让全国年轻人记住了警察的脊梁。后来他给北京人在纽约写千万次地问,旋律里带着漂泊的痛和迷茫,跟当时“改革开放”的大背景一碰,直接唱进了人心窝里。
作为“学院派”的权威,他却总干“出格”的事:上歌手改编老街,把老北京胡同里的吆喝声塞进交响乐;给甄嬛传写凤凰于飞,用昆曲的韵脚写宫廷爱情,连歌词都藏着“是与非,怎能分”。有学生劝他“刘老师,您这么写,观众可能听不懂”,他摆摆手:“音乐不是做给少数人听的‘密码’,是要让人听出味道来,慢慢咂摸。”这种“不听话”,让他成了流行音乐里的“扫地僧”。
有人总把他们对立起来,说刀郎代表“大众”,刘欢代表“精英”。可你仔细想想,哪有什么“精英”和“大众”的对立?
刀郎的歌被街头小贩唱,是因为他写的就是小贩的生活;刘欢的歌被大学教授推崇,是因为他唱的是人性的共通。他们都信一个理:音乐是用来“传情”的,不是用来“分等级”的。当年刀郎的歌被批“格调不高”,刘欢在采访里替他说话:“人家能让那么多人喜欢,说明他抓住了最朴素的情感,这比故作高深有用多了。”后来刀郎回应刘欢的评价时,说刘欢是“真正懂音乐的人”,“他不用‘专业’二字来绑架别人,他知道音乐的好,在于能不能碰到人心里的地方”。
你看,真正的大师,从不互相排斥。就像山里的野花和园里的牡丹,一个长在悬崖,一个开在温室,都想把自己的春天留在人间。
现在回头看,刀郎的“泥土味”和刘欢的“书卷气”,其实是华语乐坛最珍贵的两面。一面让音乐落地生根,扎在普通人的生活里;一面让音乐向上生长,开出更绚烂的花。他们或许永远不会有同一首歌的对决,但他们都在用自己的“不听话”,告诉我们:音乐可以不一样,只要它是真诚的,就值得被听见。
下次再听到刀郎的新歌,不妨放下“土不土”的偏见,听听旋律里有没有你熟悉的生活;再听到刘欢的歌,也不用急着“仰望”,看看能不能从他的歌声里,找到自己的影子。
毕竟,华语乐坛最好的样子,不就是既有泥土的厚重,又有书卷的清朗吗?让刀郎唱他的“小芳”,让刘欢讲他的“霸王别姬”,我们听众,只需要在歌声里,找到自己想听的“人间”,就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