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说现在的刘欢,很多人脑海里会跳出好汉歌里“大河向东流”的豪迈,或是弯弯的月亮里醇厚的嗓音——这位被观众称为“胖子歌神”的男人,总穿着标志性的深色T恤,站在舞台上时,声音里裹着一股岁月酿出的沉稳。
但要是把时钟拨回1977年,北京某个中学的礼堂里,站着个瘦高的14岁少年,鼻梁上架着副黑框眼镜,怀里抱着把借来的吉他,指尖还带着弹琴磨出的薄茧。谁也想不到,这个站在舞台中央、紧张得手心冒汗的男孩,会在20多年后成为华语乐坛的“活化石”。
那时候的刘欢,还没人叫他“歌神”,连“刘欢”这个名字在音乐圈里都还算陌生。他刚升入北京五中,学校文艺汇演要选节目,班主任拍着他的肩膀说:“刘欢,你不是爱弹吉他吗?要不报个独唱?”他当时直挠头:“我我我不会啊,我只会弹莫斯科郊外的晚上。”可班主任非要他试试,说:“你就唱,唱错了也没人笑你。”
从那天起,每天放学后,刘欢就把自己关在教室里练。别人写作业时,他对着窗户哼旋律;别人打球时,他抱着吉他和弦爬音阶。他后来在采访里笑着说:“那时候哪懂什么技巧啊,就是觉得这歌好听,想把它唱到心里去。”
终于到了汇演那天,礼堂里坐满了老师同学,舞台上的灯光晃得他睁不开眼。他抱着吉他,指尖刚碰到琴弦,突然想起自己连前奏都弹不利索,急得额头上全是汗。就在这时,他看见台下音乐老师冲他点了点头,嘴型说:“别怕,唱你的。”
他深吸一口气,开口唱的是当时正流行的卖报歌。可唱到第二句,他自己先绷不住了——原来紧张了一整天,嗓子早就又干又紧,声音劈了。台下有人小声笑起来,他脸瞬间红了,手一松,吉他差点掉地上。
就在他要转身逃跑的时候,脑子里突然闪过班主任的话:“唱错了也没人笑你。”他站定,清了清嗓子,重新开口。这一次,他没再管吉他,就光用嗓子唱,把卖报歌里报童的可怜劲儿,唱得能让听的人心里发酸。
唱到最后一句时,礼堂里突然特别安静。他睁开眼,发现台下三百多号人,全都抬着头,眼睛里有光。音乐老师第一个站起来鼓掌,然后是班主任,再后来是所有同学。那天,他拿了汇演一等奖,后来还被选去区里参加中学生文艺比赛,照样拿了第一。
比赛结束后,有个评委阿姨拉着他手说:“孩子,你这嗓子是老天爷赏饭吃,千万别浪费了。”他当时没听懂“老天爷赏饭吃”是啥意思,就知道从那天起,学校里传开了:“五中刘欢,唱起歌来能把人都听哭了。”
后来刘欢自己也提过这事儿:“14岁那年的事,我现在都记得清清楚楚。那时候哪想得到以后能靠唱歌吃饭啊?就是觉得,站在舞台上唱歌的时候,特别高兴,好像所有的紧张、别扭,都跟着歌声飞出去了。”
你看,现在回头看,刘欢后来的那些经典作品——千万次的问亚洲雄风天地在我心——哪一首里没有14岁那年藏着的“特别高兴”?他后来总说“唱歌要用心”,可心的样子,或许就是那个14岁少年抱着吉他、在礼堂灯光下紧张又倔强地唱歌的模样:不求惊艳四座,只求把心里的歌,好好唱给懂的人听。
所以回到开头的问题:14岁的刘欢,凭什么让全场静音?
凭的不是高音有多亮,技巧有多溜,凭的只是一个少年眼里对音乐的干净热爱,和那份“唱错了也没关系”的笨拙勇敢。
这世上哪有什么天生的“歌神”?不过是某个14岁的夏天,有个男孩抱着吉他,在礼堂里,把一首歌,唱成了后来陪伴我们半生的时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