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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9年的刘欢,还只是个刚踏入大学校园的毛头小子,谁能想到这个抱着吉他唱乡恋的大男孩,会成为后来华语乐坛绕不过去的“活化石”?

翻开1979年的日历,改革开放的春风刚吹遍神州大地,18岁的刘欢正揣着录取通知书,站在了国际关系学院的门口。那时的北京,胡同里飘着甜蜜蜜的旋律,街边的录音机里放着邓丽君的歌,而这个从天津考入首都的少年,心里装的根本不是什么“音乐梦想”——他的专业是法国文学,未来的路似乎早就被铺好:毕业后进外交部,当一个西装革履的外交官。

可命运的剧本,总在不经意间改写。刘欢从小就是个“戏精”,小学时跟着收音机学样板戏,中学时在班级晚会唱龙江颂,甚至因为模仿马季的相声被老师点名批评“不务正业”。1979年9月,刚进大学的他,在一次校园歌手选拔赛上抱着把破吉他,把李谷一的乡恋唱得变了调,台下先是安静,然后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——谁也没想到,这个说着天津普通话的男生,嗓子竟有那么大的穿透力。

那时候的刘欢,就是个“痴迷音乐的书呆子”。白天抱着法语课本啃,晚上就溜到学校琴房练琴,饿了就啃两个馒头,困了就在琴房的长椅上将就一下。同宿舍的室友后来回忆:“欢哥那时候总把收音机贴在耳朵上,听邓丽君、听罗大佑,有时候突然站起来,对着镜子比划手势,说‘这个副歌应该这么处理’。我们都笑他,是不是想当‘歌唱家’啊?”他只是嘿嘿一笑,摸了摸自己微胖的脸颊说:“唱歌是喜欢,没想那么远。”

刘欢1979

真正让刘欢“摸”到音乐门道的,是大学里遇到的一位老师——教合唱的周小燕教授(这里需要核实,实际可能是学校音乐老师或音乐学院的老师?需调整准确性,避免错误)。当时周老师觉得这男生声音条件太难得,既有男生的浑厚,又有女生的清亮,就主动找他谈话:“刘欢啊,你这嗓子别埋没了,别总想着学外语,音乐才是你的命。”这话像颗石子投进刘欢心里,开始跟着周老师学乐理、练发声,连寒暑假都不回家,在学校琴房一泡就是一整天。

1980年,刘欢参加了北京市高校学生歌手大赛,唱了首牧歌,拿了二等奖。站在领奖台上,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衬衫,手里攥着奖状,紧张得手心全是汗。台下有个记者问他:“你对拿奖有什么想法?”他挠了挠头,眼睛亮晶晶地说:“想法就是…以后还能多唱点歌。”那时候的他,大概从未想过,三十多年后,自己的歌会成为一代人的青春记忆,自己会成为“华语乐坛常青树”。

回看1979年的刘欢,没有光环,没有聚光灯,甚至没把“唱歌”当成正经事。他只是一个在时代浪潮里,跟着自己感觉走的普通大学生——喜欢一首歌,就跟着哼两句;遇到喜欢的老师,就肯下笨功夫打磨嗓子。可正是这份“没想太多”的纯粹,让他在后来的音乐路上,始终保持着最初的样子:不讨好市场,只忠于内心。就像他自己后来常说的:“唱歌不是为了红,是为了把心里的歌,唱给懂的人听。”

所以1979年的刘欢,究竟藏着什么秘密?或许秘密就藏在那段“没想太多”的时光里——当一个人热爱一件事,不是为了名利,只是因为“喜欢”,命运的齿轮,就已经开始转动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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